各学院:
为加强继续教育办学规范管理,切实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根据学校继续教育办学的实际,现要求各办学学院开展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继续教育办学安全稳定隐患排查化解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排查范围
各学院开展的非学历脱产班项目及各类培训项目。
二、排查内容
全面梳理学院继续教育办学的管理制度,开展办学安全稳定分析研判,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及时整改。
(一)规范办学情况。继续教育工作是否纳入学院统一管理,落实办学主体责任,制订相应的管理制度;是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校外合作办学,是否存在转移招生、收费、教学、管理等责任的情况,是否存在违规宣传、违规招生、违规收费等行为。
(二)安全责任落实情况。是否落实继续教育办学意识形态和安全稳定管理责任;是否有明确分管领导、管理人员、管理职责及办学程序审核制度,是否将继续教育学生纳入日常学生管理工作范围;继续教育学生(学员)名单是否根据规定报送保卫处;是否存在向校外合作机构转移安全管理责任的情况。
(三)非学历脱产班项目承办学院要全面梳理排摸招生宣传、招生、收费、教学计划执行等方面的隐患及稳控措施;重点检查走读生和实习实训环节的安全教育与管理落实情况,以及校外住宿的安全管理情况及住宿安全的整改情况。
(四)疫情防控工作情况。是否将继续教育培训纳入学院疫情防控工作总体方案,明确并落实防疫工作责任;严格落实师生健康监测,强化请假考勤制度,加强校外集中住宿点出入管理,完善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
三、工作安排及要求
1.自查、整改、反馈阶段。2020年10月9日-10月25日,各学院组织开展自查,排摸各类项目、培训班的安全稳定隐患,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及时记录、汇总,切实采取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撰写自查整改报告。自查整改报告需要记录检查经过、问题隐患、整改情况等。
2.抽查阶段。2020年10月26日起至11月15日,继续教育与培训处在查阅学院自查整改报告的基础上,组织相关人员对抽选的部分学院开展实地检查。
四、材料上报
请各学院于2020年10月25日之前,将自查整改报告(见附件1),自查台账(见附件2)报送至继续教育与培训处。①书面材料(分管领导签字或单位盖章)送交至安中508室;②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zhanwenxi@nbu.edu.cn。联系人:詹文喜.联系电话:889029(短号:646662)
附件:1. 2020年10月继续教育办学安全稳定隐患排查整改报告
2. 2020年10月继续教育办学安全稳定隐患自查台账
继续教育与培训处
2020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