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浙江省和宁波市2018——2019年度来华留学生
政府奖学金初审推荐人选名单的通知
根据《关于印发<宁波大学自费来华留学生奖学金评定与管理办法>的通知》(宁大政〔2016〕54 号)的要求和规定,学院负责本学院在学留学生奖学金的材料接收和初审推荐工作。请班主任对此次申报对象进行以下七个方面的考核:
1、已缴清2018/2019学年学费并购买2018/2019学年来华留学综合保险(方案二);
2、上课出勤率高,学习成绩优异,成绩在同年级同专业名列前茅;
3、对华态度友好,在华表现优秀;
4、遵纪守法,按时缴纳学杂费,身心健康,全面发展;
5、积极参加各项文体活动或社会实践活动,有突出事迹者优先;
6、有签证过期并受到处罚的留学生不得参加奖学金评审;
7、违反中国法律法规、违反校纪校规并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违反学院规定并受到学院书面警告或违反社会公德产生不良影响的留学生不得参加奖学金评审。
经班主任推荐、事业发展部审核,报学院分管领导审批后,将我院拟推荐2017级金融工程班Samrith Raksa为宁波市2018——2019年度来华留学生政府奖学金后备人选;2017级金融工程班Adrine Irakoee为浙江省2018——2019年度来华留学生政府奖学金后备人选,予以公示。
联 系 人:米多
联系电话:87600795
联系地址:龙赛理科搂北楼107
联系邮箱:miduo@nbu.edu.cn
事业发展部
2018年09月10日